因1935年關刀山大地震後,苑裡娛樂設施被震毀後由郭芝苑的父親郭萬最發起興建藝文場合之設施,於是苑裡座的想法因應而生,且苑裡因藺草產業在日本時代為商業發達的小鎮。本件為苑裡座建地與資金協議書,苑裡座為共樂館前身,此件為設立的前一年,昭和11年四月二十八日(1937年)與股東在月華樓討論苑裡座劇場建築按原定計畫,訂為楊添丁於苑理庄猫盂字客庄一六〇番地北側之一部分土地,所需建坪每坪價格為六元五十錢,楊添丁承諾出售,在所有股東承認之後,亦承諾購買一事和第四次出資金為四十元,承諾於昭和十一年四月二十九日起十天內,至會計楊添火處進行支付。本件寫於星月咖啡店稿紙之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