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張由從台中市烏日區遷居到新北市板橋區的張碧珠女士所提供,拍攝於大約民國79年(1990)的照片。照片中是碧珠母親,她在碧珠的親生外婆分娩時,因為趴著出生(胎位不正),被認為剋父剋母,於是送給張家當童養媳,從小在張家長大。童養媳的習俗早在中國宋朝時期即存在民間社會,早年的台灣社會迷信,有許多關於生產和養小孩的忌諱,許多小孩因而過繼,或是童養媳。碧珠的母親身為童養媳指定與張家的二子結為夫妻,由張家撫養長大,8歲即開始參與夫家的務農勞動,因知其中辛勞,後來也不讓女兒碧珠下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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