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物原係為總督府第二師範學校生徒便所、職員便所及小使(校工之意)、湯沸、浴室及物置室,約建於1927年前後,與大禮堂皆同有代表臺灣教育史之價值。後來小使、湯沸、浴室及物置室曾變更為琴房使用。今日舊琴房仍延續做為工友休息室之使用,且內部仍保留舊有隔間。小使即為校工之意,今日舊琴房仍延續做為工友休息室之使用,且內部仍保留舊有隔間。舊琴房、廁所與大禮堂之間圍塑成品字型空間,包含此空間內的樹木,呈現出高度精緻的空間品質。小使室建築物主要色系為外牆之紅磚色(#dd7545),以及屋簷底下之酒紅色(#a97f80),正立面其餘部分則為白色(#e8e5dd)。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