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為臺灣的統一五項地方公職選舉(縣市長、縣市議員、臺灣省議員、臺北市議員與各縣的鄉鎮市長),1977年11月19日投票日當天,桃園縣中壢市第二一三號投開票所(中壢國小)監選主任范姜新林(時任中壢國小校長),被證人邱奕彬等人指控舞弊作票(邱奕彬稱目擊監選主任以拇指沾印泥,將投給許信良的票壓成廢票,但是監選主任范姜新林則稱「上前查看投票時,引起邱奕彬與林火煉的誤會」)。
檢察官廖宏明獲報後卻將投票人移送警局,反而讓被指控的監選主任范姜新林繼續在場執勤。消息傳出,上百名民眾前往第二一三號投開票所找范姜新林理論,警方將范姜新林帶至中壢分局保護起來,民眾則陸續前往包圍中壢分局。其他地方國民黨舞弊的消息也不斷傳來。許信良的選務中心聽到消息後,請選民都到警局「關切」相關消息,而警局方面始終未有一個明確的主張。
後來聚集一萬多名民眾包圍桃園縣警局中壢分局,並將分局前面的臺一線縱貫公路完全堵塞。下午三點後,民眾打破警局玻璃窗,檢察官則帶范姜新林從後門溜出。傍晚,群眾推倒警車,並將隨後駛入的鎮暴車及憲兵車掀翻。入夜後,對峙加劇,附近警車都被掀翻,部分民眾進入分局搗毀器具,警方則撤往附近的消防隊。晚間警方從制高點開槍射擊民眾,造成兩名民眾中槍不治,及一名重傷。之後民眾開始放火燒車。晚間十一點多,分局遭縱火,火勢延燒至宿舍與消防隊。此時全中壢外圍被軍憲警封鎖,車輛不得入內。群眾直到午夜三點多才散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