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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屋六房公廳介紹

宋屋六房公廳,清乾隆9(1744)8月,廣東梅縣宋姓族人來高、孟梧、伯麟、存候、贍隆等五位,首先渡海來臺。以下是「宋高麟公祖祠重建落成誌」的部分內容:日明治41(1908)宋安魁與宋遠魁二位族人發起制訂公嘗章程,呼籲族眾重建祖祠,分設六本簿,記載公產收租分配情形,編為「敦孝弟重人倫」六字號,各房分執一簿,結算之日公告昭信族人,日大正12(1923)確定農曆84日為秋祭並決算公產。日昭和14(1939)推選宋松昌為房長,負責改築祖祠工程,並編修宋高麟派下族譜。臺灣光復後因政府實施土地放領政策,公產多放領予承租族人,已所剩無幾,維持春秋二祭(農曆24日與8)與賦稅已無餘裕。


 

基本資訊

  • 免費進場
  • 是否開放
  • 撰寫者
    余金龍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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