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明吉生於民國元年(1912)的屏東車城。民國十三年(1914)某一天,車城來了一個高甲戲的戲班「新彩雲」,陳明吉天天在戲台下流連,他決心跟戲班遠走天涯,跟著「新彩雲」來到了台南市,不久轉搭「合聲班」。陳明吉學戲很快,不久就成為該班的小生。學成之後,他不斷以資金協助家中的三個弟弟,包括幫助他們建房舍等。大弟和三弟受了他的影響,也走進戲園,成為後場伴奏和布景師。陳明吉專攻小生,三花(丑角)也很在行。曾經分別以《高令本》和《劉唐賣江山》等到「最佳小生」和「最佳丑角」獎。民國十八年(1929),「合聲班」老團長過世,戲班面臨解散。陳明吉被師兄們公推出來當團長,便和另一團「金寶興」的部分成員合組「金合興」班,此時已轉型兼演高甲班和歌仔戲。過了一年(1930),陳明吉重組「明聲歌劇團」,不久,因為戲班老板蔡炳華與陳有合作關係,希望團名能加上自己的字號,於是又改為「明華歌劇團」。他對戲劇的用心,表現在他決定改用女演員演小生。圖為陳明吉攝於明華園六十週年慶(1989年前後),時年約八十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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