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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40年立杜賣絕盡根字

明治40年立杜賣絕盡根字這份契約立約日期為1907年(明治40年)8月1日,登錄日期為2014年11月25日,目前典藏於屏東縣客家文物館。此文物為土地屋宇買賣契約,從此份契約可以發現到客家人維繫家族財產與精神價值的方式。此契約的材質為紙質,長度約為35公分,寬度約為40公分。此外,此份契約有受損狀況,但無急迫性,還是能了解契約的內容。此份契約的內容為頓物庄的李冉郎賣祖父留下的家產(茅屋連一座井與廁所)給王捷郎,契約中註明因缺錢想賣房子,但詢問親族八等都無人承買,因此才託人仲介,以30元賣給同庄王捷郎。此外,從此分契約可以了解六堆客家人對於族產的守護,因為當時的頓物庄民若要賣家產,一定會先賣給八等親族裡的人,不得已了才會賣給外姓人。在此契約中可以看到第一段先將立約的內容與原因詳細描述,接著會寫說合中人、在塲見人和依口代筆人有誰,最後寫上立約日期與立約人。

基本資訊

  • 管理者
    屏東縣客家文物館
  • 撰寫者
    林思玲、王奕維、龔乃芯
  • 創作者
    屏東縣政府客家事務處
  • 時間資訊
    拍攝時間
    2014/11/25
  • 資料使用語言
    中文
  • 媒體類型
    圖書及手冊
  • 存放位置
    屏東縣客家文物館
  • 時間分期
    明治40年
  • 地點
    拍攝地點
    屏東縣竹田鄉龍門路97號 (120.5231999, 22.618267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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