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2年立典屋契字這份契約立約日期為1863年(同治2年)11月,登錄日期為2015年7月17日,目前典藏於屏東縣客家文物館。此文物為房屋典契,從此份契約可以發現到客家人維繫家族財產與精神價值的方式。此契約的材質為紙質,長度約為42公分,寬度約為41.5公分。此外,此份契約保存狀況良好,因此能了解契約的內容。此份契約的內容為鵬秀在泗溝水庄庄尾北柵門內有一座伙房,但因家中母親身故,不得已用15銀元的價格出讓給弟弟仁秀和麒秀居住,並且由親戚叔叔福昌和宏昌在場立契約做見證,之後要以原價贖回,日後兄弟不得反悔異議。在此契約中可以看到第一段先將立約的內容與原因詳細描述,接著會寫在塲人(在場人)有誰,最後寫上立約日期與立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