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5年立杜賣屋契字這份契約立約日期為1825年(道光5年)5月24日,登錄日期為2010年5月14日,目前典藏於屏東縣客家文物館。此文物為杜絕賣契(全部賣斷的契約書)。此契約的材質為宣紙裱裝,長度約為56公分,寬度約為58.5公分。雖然紙張因為年代久遠有些泛黃,但保存完整,所以仍可以了解契約的內容。此契約的內容為1825年(道光5年)5月24日,張復振與他的家屋土地經過時代輪轉,因家中無濟,先典後賣的故事。時間發生在1825年至1847年(道光年間),地點為竹圍庄。在此契約中可以看到第一段先將立約的內容與原因詳細描述,接著會寫在塲人(在場人)有誰,依據此契約上皆有在場見證人士,如劉已義、李春秀、劉江麟、劉任賢、劉壬伯等親戚,可推測此契約的合理性。最後會寫上立約日期與立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