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17年立割會字這份憑據立約日期為1837年(道光17年)5月10日,登錄日期為2010年5月14日,目前典藏於屏東縣客家文物館。此文物為江坤章割會向弟弟借銀的憑據。此憑據的材質為紙質,長度約為53.5公分,寬度約為35.5公分。但是紙張因為年代久遠,所以有些泛黃,有些地方甚至有缺字,但仍可以了解憑據的內容。此憑據的內容為1837年(道光17年)5月10日,江坤章因為生意不順,所以將父親遺留的有津成顯大帝會二份割會給弟弟江端章,借銀八兩。在此憑據中可以看到第一段會先將立約的內容與原因簡單描述。接著會寫在塲人(在場人)有誰,依據此憑據可以了解江坤章立約時有叔叔江曰雅與哥哥江秋官兩位證人在場,最後會寫上立約日期與立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