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份文件記錄民國76年(1987)1月份瑞三鑛業公司工人工作的日期。表列項目有工號、日期、姓名、合計。日期從1日排至30日。固定休假日會預先蓋上藍色的「休」字在固定休假日期上,此份報到表上日期1、8、15為休假日,所以有蓋上「休」字。上面的工作紀錄印章分為「採」字和「掘」字,「採」字和「掘」字又分為紅色和藍色二種顏色。「採」字為採煤之意,「掘」字為掘進之意。每個字的印章又分為正方形和三角形,正方形代表完成一日工;三角形代表未完成一日工。每六個連續「採」字或「掘」字都會在最後一個字上再以手寫方式打一個勾,代表此鑛工有連續工作六日,單位再嘉獎一次。
舉例:工號為783,姓名為簡煥章,工作印章為「掘」字,所以可知簡煥章為掘進工,簡煥章報到表上2號到5號蓋有紅色「掘」字,最後一個「掘」字有打勾,可推算出雖然1日為休假日,但是上個月的最後二日簡煥章有工作,所以算作連續工作六日;6號、7號蓋有藍色「掘」字,8號休假日,9號至12號蓋有藍色「掘」字,最後一個「掘」字上有打勾,代表6號至12號中雖然8號是休假日,仍計算為連續工作日。13號和16號蓋有紅色三角形「掘」字、21號和25號蓋有藍色三角形「掘」字,都代表當日未完成一日工。20號至25號隨然連續有上工,但因為有二個三角形印章,所以最後一個字尚未打勾。最後合計雖然總上工日為21日,但必須減4(因為有四個三角形印章)。紅筆跟藍筆是為了區分連續六日的工作日而分為二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