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份「瑞三鑛業股份有限公司礦工健康檢查表」是瑞三礦業公司在民國65年(1976 )的時候針對侯硐礦業所的礦工進行健康檢查。這份檢查表首先紀錄了檢查日期、礦工姓名、年齡、雇用起始年分、工作別、作業的經歷、工作年資等等。檢查項目有自覺症狀、身高、體重、視力、視覺症狀、甲狀腺、皮膚病變、血球比容量、血色素、大小排泄物等。物理檢查包括:呼吸系統、血液循環系統、泌尿系統、消化系統、神經系統、胸部X光攝影等。另有:應處理及注意事項、醫師決定複查事項。備註寫著:依照健康檢查管理規則1.附表六勞工健康檢查2.附表十二坑內作業健康檢查合併。文件右下角蓋有台北縣廠礦員工健康檢查隊的藍色橢圓圖章並附加蓋住院醫師李懋華醫師的紅色長條印章。此份文件長26公分,寬18公分。
文件案例:檢查日期是民國65年(1976)7月22日、礦工姓名羅壬揆,男性、年齡51、民國39年(1950)起雇用、工作別為坑內、當時有咳嗽、疲怠感、四肢痠痛、胃痛,身高168.2公分、體重50公斤、視力左右均為0.7、血壓收縮118、舒張58(mmHg)、血色素為13.58m/dl,其餘正常。建議應處理及注意事項:矯正視力。他們當時都有共同職業傷害徵狀大部分是咳嗽、疲怠感、四肢痠痛、胃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