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為台灣省礦物局針對瑞三煤礦(三斜坑)礦場安全監督檢查結果會談表,於民國73年(1984)1月13日正式發函至瑞三鑛業股份有限公司,請其針對安全監督檢查結果進行改善,文號為「礦保三字第003854號」,文件長26公分,寬19公分。共5張,右邊裝釘處因釘針氧化所以造成裝釘處呈現不規則焦黑色,後因需要又以打洞方式裝訂。
該份文件主旨為針對「瑞三煤礦(三斜坑)礦場安全監督檢查結果」改善事項,要求文到15日內將辦理情形回覆瑞芳礦場保安中心。除此之外,文件另附有安全監督檢查報告表(詳列各職務的負責管理人員姓名與負責管理區域)、改善事項通知表(詳列要求改善的地點、改善的內容與所依據的法令條文)及瑞三鑛業侯硐礦場本鑛三斜坑下層/本層坑內的安全略圖,並有圖例標示。
文件附有1.「台灣省礦物局」函,當時局長為高金福局長。主旨針對「瑞三煤礦(三斜坑)礦場安全監督檢查結果」改善事項,要求文到15日內將辦理情形回覆瑞芳礦場保安中心。2.安全監督檢查報告表,報告表中詳列各職務的負責管理人員姓名與負責管理區域。3.改善事項通知表,內容詳列要求改善的地點、改善的內容與所依據的法令條文。4.瑞三鑛業侯硐礦場本鑛三斜坑下層/本層坑內的安全略圖,並有圖例標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