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張照片是周朝南先生於民國99年(2010)在位於猴硐柴寮路的本鑛坑道的地點所拍攝。因為修復工程(瑞三本坑安全設施工程)的緣故,承包商請當年的女礦工吳寶銀女士到礦坑內指導事前修復檢測作業。照片中所在位置即為吳女士進入坑內30公尺處,解說當時的結構與如何應對施工狀況。吳女士身後二位礦工分別為施文通(沒穿衣服者)和潘順和(穿紅衣服者)礦工。此時正在討論研究坑道施工的範圍和該注意的事項。
照片右下角放置一台推車是要放置落盤時掉落和敲下的石塊。工作者都要穿雨鞋進入坑道,因為坑道內有山泉水流出,所以穿著雨鞋是比較安全的。
照片中顯示凡進入坑道都必須頭戴工程安全帽,帽簷前端必配置一盞頭燈,頭燈必須連接一個電瓶,礦工要隨身攜帶,以確保待在坑道內的電源充足。這都是進坑時標準的安全配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