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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間現場》系列:〈湯英伸事件〉

1970-1980年代,臺灣社會經濟發展快速,大量原住民族因城鄉差距與經濟落差,湧入都市與工業區填補勞動力缺口。然而勞動法規並未跟上經濟發展,底層勞動者的工安問題與勞資爭議時有所聞。 1986年鄒族青年(原稱曹族)湯英伸因不滿雇主強迫工作且扣留其身分證引發衝突,殺害了雇主及其家人。犯案後湯英伸前往警局自首,並遭法院判處死刑。 此一案件涉及原漢之間長期的不義關係、勞動剝削、以及當年盛行的職業介紹所問題,引起社會各界關注。包含法界人士、大學教授、作家文人……紛紛響應「槍下留人」,甚至上書總統蔣經國為湯英伸求情。但湯英伸最終仍於1987年5月15日執行槍決,成為全臺最年輕的死刑犯。 湯英伸案發後,陳映真尤為關切此案,《人間》雜誌在審理期間詳盡追蹤該案與相關人士。蔡明德一路採訪至湯英伸槍決後,骨灰返鄉安葬。並於1987年第20期《人間》雜誌製作長達26頁的專題。 鍾宜杰–「114年攝影作品詮釋資料撰研計畫」。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蔡明德
  • 日期
    年代: 1986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家攝影文化中心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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