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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間現場:台北內湖垃圾山-2〉

1991年臺北市內湖垃圾焚化廠(為臺灣第一座垃圾焚化廠)啟用前,臺北市的垃圾先後於山豬窟垃圾掩埋場,以及使用於1970年至1985年間的內湖葫洲里垃圾掩埋場,以掩埋方式處理都市垃圾。 垃圾掩埋場易產生沼氣引發火災,滲透至地下的污水也污染了鄰近的基隆河。掩埋場長期堆積的垃圾,形成高60公尺、寬約300公尺、長約900公尺的「垃圾山」,臺北市民俗稱該地區為「內湖垃圾山」。 垃圾山的環境問題逐漸引起附近居民不滿,但是垃圾山下卻有上百人依賴垃圾山討生活。1980年代尚未實施垃圾分類政策,這些來自偏鄉農村、原住民部落的都市底層,靠著撿拾紙箱、鐵罐、廢棄家電等回收物販賣維生。有些人甚至直接在垃圾山下以廢棄板模搭建寮舍居住。 本作品拍攝的是來自臺東阿美族的蔡太太,背著三歲的小兒子撿拾垃圾。她面對終日酒醉的丈夫,同時憂心在海上跑船的大兒子。 1985年《人間》雜誌創刊號以「垃圾山」為題,詳盡報導這群仰賴都市廢棄物維生的底層社會。該期《人間》還宣示了報導攝影的定義與社會責任,日後不僅成為《人間》雜誌的編採方針,同時也開啟了臺灣紀實攝影的新紀元。 鍾宜杰–「114年攝影作品詮釋資料撰研計畫」。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蔡明德
  • 日期
    年代: 1984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家攝影文化中心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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