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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極光‧邊緣》系列33-1986臺北

林正杰,人稱「街頭小霸王」,曾經發起十二天街頭狂飆,肇因於他在1986年擔任台北市議員,在議會質詢某黨市議員的銀行超貸案,反遭對方控告誹謗和違反選罷法,最後台北地方法院罔顧市議員的言論免責權,將林正杰判刑一年六個月,褫奪公權三年。 此幀照片拍下林正杰到台北地方法院庭訊,儘管遭到法警拉扯,他仍滿臉笑意走出審判庭的情景。由於拍攝地點在室內光線不足,葉清芳必須使用慢速快門與閃光燈拍照,被攝體移動速度比快門還快,且因慢速快門,使得葉清芳的相機感光到其他攝影記者不同角度的閃光燈,而造成照片有多處重複的雙影效果。 這種光軌般流瀉的晃動,使得林正杰前後兩種表情同時出現在一張影像中,讓現場的氣氛顯得有點恍惚和迷離。而那些無所不在的手的疊影,除了製造浪潮似的韻律感之外,似乎也有政治黑手的隱喻意涵。 呂筱渝 -「111年攝影作品詮釋資料撰研計畫」。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葉清芳
  • 日期
    年代: 1986~1986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家攝影文化中心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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