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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空間〉

畫面中央的三位裸身男童正於溪水中嬉戲,其中兩位站立在較淺水域,對鏡頭展露笑容,而右側另一位男童則半身浸沒於水中。畫面呈現出強烈的自然與童年共構感,身體、溪水與岩石構成一種純粹而未被社會結構規訓的「野性日常」。翁庭華並非刻意追求天真,而是透過鏡頭見證那一種尚未被文明視角規整的存在狀態。 從攝影理論來看,此作品呼應了蘇珊‧桑塔格(Susan Sontag, 1933-2004)在《論攝影》中所描述的「人之裸現(naked being)」:不是性化的展示,而是一種去除修辭與象徵的視覺真實。男童們的皮膚曬得黝黑發亮,那是沒有冷氣的年代,午後的解暑方式就是跳進村尾的小溪。這種畫面具有特定歷史語境:1960年代北部農村缺乏公共娛樂設施,溪水成為孩童遊戲的重要場所。裸泳並不等同於羞恥,而是身體與自然共融的直接實踐。是讓童年的肉身性與地景自然共存,形成一種攝影中的非語言倫理。這不只是地景,也是關於時間、身體與觀看之間的三重證言。 此圖作為臺灣1960年代農村記憶的重要組成,保留了身體與環境尚未斷裂的時代痕跡,也喚起觀者對於現代童年身體控制與空間隔離的反思。這不只是關於過去的童年,而是關於觀看如何召喚歷史,也關於攝影如何在倫理邊緣上為自然主體性辯護。 蕭伊伶–「114年攝影作品詮釋資料撰研計畫」。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翁庭華
  • 日期
    年代: 1965~1965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家攝影文化中心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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