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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協力〉

法國文學批評家與符號學家羅蘭•巴特(Roland Barthes)在《明室攝影札記》強調「此曾在」(That-has-been)與相機作為證據機器的立場,照片所擁有的證據力量在於「時間」,把不在場的、不再可觸及的變成可供回溯的現實,利用底片顯影在相紙上的影像激發幻覺,藉著編碼與敘事製造意義從而產生影響,建構出一套自為的話語系統。照片可以是歷史的證成,可以映照出社會與權力的關係。以此作為觀看翁庭華作品的方法,其鏡頭底下1960年代後臺灣煤業的逐漸沒落,便為臺灣紀實攝影修辭提供了背景脈絡。〈同心協力〉中,蜿蜒的軌道沿著小山丘起伏,載滿煤渣的臺車上的彷彿是一家三口,卻也可能是讓小孩搭便車的鄰人。大人推著臺車,戴著斗笠皮膚黝黑與髒汙的衣著告訴觀者他的勞動身分。兩個小孩則一左一右攀附在邊緣,背對鏡頭的遠方人物成為估測距離的參照物。右方背對鏡頭的孩童踩踏著車緣,右腳有一半懸空顯得吃力,那看起來極為堅硬的木屐更成為視覺的「刺點」,雖然沒有凝重氣氛,這樣的組合卻不免讓人想起1936年美國攝影師桃樂絲.蘭格(Dorothea Lange)所拍攝的經典作品〈移民者母親,尼波莫,加州〉。 蕭伊伶-「110年攝影作品詮釋資料撰研計畫」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翁庭華
  • 日期
    年代: 1962~1962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家攝影文化中心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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