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份有句俗語說:「日時全乞食,暗時攏紳士。」因為白天大家都要當礦工,所以大都穿舊軍服、耐磨、耐髒的衣服,下工後洗完澡要上酒家前就換穿西裝。九份人只要有著金的人便會訂作西裝來穿,所以九份有多達十幾間的西裝店及布莊。西裝都是三件式套裝,即外面穿西裝,中間穿背心,裡面穿襯衫,打條領帶再配上懷錶,當時不流行手錶,大家喜歡從西裝口袋取出懷錶看一看,再放入口袋中,大概如此較有西方紳士的味道吧!女人家則穿鳳紋紗作的旗袍、裙子或漢衣。小孩子大都穿學生服打赤腳,除非學校有活動或典禮才穿鞋子,穿鞋子的同學都會被老師安排站在最前排,看起來較整齊清潔,也有鼓勵及模範的作用。當時的鞋子材質大多是膠鞋或布鞋,皮鞋較少人穿,有錢人家才穿得起。
有人連續幾天挖到上礦者,少說也有一百多兩黃金,便邀約至北投花天酒地一番,因為興沖沖趕去連工作服都來不及換,下車時「女給」(酒家女)投以異樣眼光看待,以為是乞丐,結果仔細一看衣服上都有金光閃閃的金粉,才知是從九份金仔山來的貴客,便好禮相待,開始吃喝起來,酒過三巡之後,若喜歡哪位酒家女,便以金塊作小費賞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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