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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嚴懲販賣鴉片的洋人 清宣宗實錄選輯選輯(二) 台灣文獻史料叢刊

議覆欽差大臣兩江總督林則徐請定洋人攜帶鴉片煙土入口售賣治罪專條;擬請此後洋人如帶有鴉片煙入口圖賣者,為首照開設窰口例擬斬立決,為從同謀者從嚴擬絞立決,由督、撫審明,交地方官督同該國官長將各犯分別正法;起獲煙土,全行銷燬,以杜貪頑而嚴法禁。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國家中醫藥研究所 臺灣中醫藥醫療文化記憶保存推廣計畫執行團隊
  • 創作者
    選自大清宣宗成皇帝實錄
  • 時間資訊
    出版日期
    1850

    發表日期
    1964
  • 媒體類型
    圖書及手冊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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