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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則徐要求嚴懲販賣鴉片的洋人 清宣宗實錄選輯選輯(二) 台灣文獻史料叢刊

二十九日(甲午),諭軍機大臣等:『林則徐等由驛馳奏「收繳鴉片煙土有贏無絀」,又另片奏「請將洋人帶鴉片煙來內地者,定例治罪」等語。該洋人違禁帶物,並暫時首繳免罪,自應專定條例;已明降諭旨,交軍機大臣會同刑部議奏矣。此次收繳煙土二萬餘箱,據林則徐等逐一查驗,不准稍有留遺;著仍遵前旨,親督銷燬,毋許別滋流弊。至本年貿易洋船開行在數月以前,未必遽加嚴禁;此次來船如有夾帶鴉片,亦著責令一併繳官,以絕根株。將此各諭令知之』。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國家中醫藥研究所 臺灣中醫藥醫療文化記憶保存推廣計畫執行團隊
  • 創作者
    選自大清宣宗成皇帝實錄
  • 時間資訊
    發表日期
    1964

    出版日期
    1850
  • 媒體類型
    圖書及手冊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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