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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黃走私禁令過嚴使國人難購買來治病 清高宗實錄選輯選輯(四) 台灣文獻史料叢刊

夏四月二十一日(丁未),諭軍機大臣等:『前因內地大黃一種,為俄羅斯必需之物;恐致透漏,節次傳諭新疆駐劄大臣嚴密查禁並諭令瀕臨海口各省一體實力稽查,毋許奸商私行偷販。本日據伍拉納等覆奏:「每年令興泉道官買五百觔帶交臺灣鎮、道配發各鋪,繳價銷售。其琉球貢使回國購買藥料時,所需大黃每歲不得逾三、五百觔之數,無許官伴人等夾帶」等語。所辦甚是。自此沿海關口查禁森嚴、各省實力奉行,奸商私販之弊可期杜絕。第思大黃一種為內地藥餌所必需,若設禁過嚴,以致販運不前,於民間亦有未便。即如臺灣一郡,雖遠在海外,究屬內地;該處向多瘴疫,民間療治常用大黃:是此種藥物更不可缺。總須飭令員弁等妥為經理,既不使商販暗漏外洋,復令民人得資療疾、無虞缺乏,方不致因噎而廢食也。將此傳諭知之』。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國家中醫藥研究所 臺灣中醫藥醫療文化記憶保存推廣計畫執行團隊
  • 創作者
    選自大清高宗純皇帝實錄
  • 時間資訊
    出版日期
    1795

    發表日期
    1964
  • 媒體類型
    圖書及手冊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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