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對死傷官兵有撫卹制度 澎湖廳志卷十二 台灣文獻史料叢刊

臣將被傷官兵,按其輕重,一等傷每名給銀三兩、二等傷每名給銀二兩、三等傷每名給銀一兩,以資藥費;死亡者酌給銀兩,以備殯殮.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國家中醫藥研究所 臺灣中醫藥醫療文化記憶保存推廣計畫執行團隊
  • 創作者
    林豪
  • 時間資訊
    出版日期
    1893

    發表日期
    1964
  • 媒體類型
    圖書及手冊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