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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婦人個人照

纏足老婦著古裝坐姿肖像。身旁擺放了鋪有桌巾的茶几與盆栽。 張朝目(1895-1964),生於臺中內埔庄(今臺中市后里區),日治時期在內埔庄經營泉和興精米所。1920年代前往日本「東京寫真學院」學習攝影,返鄉後開設張寫真館,留下80餘張攝於1920~1930年代的玻璃乾版影像作品。本照片為張氏所拍攝穿著臺灣傳統漢人服裝的纏足老婦人坐姿肖像,身旁為鋪上桌巾的茶几和盆栽。1910年代初年放足斷髮運動漸掀起熱潮後,臺灣總督府進而利用保甲制度推動放足斷髮,在保甲規約中明訂,20歲以下纏足女子除了蹠骨彎曲無法復原者外均須放足,女兒絕不可纏足,違約者科以罰金。全臺各地紛紛舉行集體解放纏足大會,1915年8月,全臺放足者已達48萬餘人、纏足者18萬人。照片中的老婦即是獲准保留纏足者。 吳文星–114年「女子纏足與日治時期放足運動」線上展撰文。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張寫真館
  • 日期
    年代: 1925-1940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家攝影文化中心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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