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鼈不可與莧同食 諸羅縣志卷十 台灣文獻史料叢刊

鼈:「易」:『離為鼈』;以其剛在外也.「養魚經」:『魚滿三百六十,則龍為之長.而引飛出水有鼈,則魚不復去.故一名神守』.段成式曰:『甲蟲影伏,羽蟲體伏;鼈伏於淵而卵剖於陵,此思化也』.「淮南子」曰:『青泥殺鼈,得莧復生』.故俗不與莧同食.又名團魚.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國家中醫藥研究所 臺灣中醫藥醫療文化記憶保存推廣計畫執行團隊
  • 創作者
    周鍾瑄
  • 時間資訊
    出版日期
    1717

    發表日期
    1962
  • 媒體類型
    圖書及手冊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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