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劉銘傳奏請將樟腦、硫磺收為官賣 臺灣通紀卷四 台灣文獻史料叢刊

九月,劉銘傳奏:臺灣產樟腦、硫磺兩項,民間私煮私售,每多械爭滋事。經內閣學士臣林維源、道員林朝棟等籌商收歸官辦,以助撫番經費。臣查硫磺一項,歷由已革浙江候補知府通商委員李彤恩兼辦,飭令該委員會同候補知府丁達意將樟腦、硫磺籌議辦理章程,以收自然之利。據李彤恩等稟稱:樟腦一項,近來日本出產甚多,香港腦價日落;若歸官辦,每石可獲利二、三元,臺產每年可出樟腦萬石。硫磺,臺產最佳,經前兩江督臣沈葆楨奏請開禁,採備官用,歷年辦有舊章;每石成本洋一元,官買每石價洋三元,每年出產六、七千石,上等硫磺每年約出千石,均解歸官用。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國家中醫藥研究所 臺灣中醫藥醫療文化記憶保存推廣計畫執行團隊
  • 創作者
    陳衍
  • 時間資訊
    出版日期
    1922

    發表日期
    1961
  • 媒體類型
    圖書及手冊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