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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道收取洋藥、樟腦規費,知府則專據鹽利,官應須避免收取陋規以飽私囊 左文襄公奏牘卷一 台灣文獻史料叢刊

臺灣物產素饒,官斯土者,惟務收取陋規,以飽私槖。廳、縣有收至二萬餘兩者;臺灣道除收受節、 壽禮外,洋藥、樟腦規費概籠入己;知府於節、壽外,專據鹽利。武營以虧挪為固然,恬不為怪。交代延不結算,自副將至守備多者十二任、少者八九任、四五任,並無結報;侵吞款項不知若干?非廉明鎮、道澈底清釐,何從窮其底蘊。見據吳大廷稟,擬將道署陋規樟腦、洋藥等項悉數歸公,永革節、壽陋規,以昭清白;劉明燈亦毅然以裁陋規、革節壽為請。是皆正本清源之策,所不容已者。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國家中醫藥研究所 臺灣中醫藥醫療文化記憶保存推廣計畫執行團隊
  • 創作者
    左宗棠
  • 時間資訊
    發表日期
    1960
  • 媒體類型
    圖書及手冊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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