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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中外立約為臺灣通商樟腦之利 臺灣番事物產與商務 台灣文獻史料叢刊

使中國與西國立約時不準於臺灣通商,西國人亦不敢以中國官員業經收稅,遂任意到此貿易,蓋西人原無不循理念頭,想抗拒中國官員,不令於所轄地方自據樟腦之利也。嗣後得以自便者,亦係中國皇帝格外加恩,準換前約,許西國通融辦理。故從前中國官員勒令西商於各埠採辦樟腦,只許與官商一家交易(原註:此商名杭,或呼為庫杭,曾領官府執照者),此法實為窒碍。嗣於英國換約時,即除此弊。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國家中醫藥研究所 臺灣中醫藥醫療文化記憶保存推廣計畫執行團隊
  • 創作者
    李讓禮
  • 時間資訊
    發表日期
    1960

    出版日期
    1869
  • 媒體類型
    圖書及手冊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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