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弛禁罌粟,加重洋藥之稅釐,使外洋煙土無利 同治甲戌日兵侵臺始末卷四 台灣文獻史料叢刊

是徒為外洋利藪之敺,授吏胥擾索之柄,究之罌粟日種日廣,勢仍不可遽禁。聞土藥性緩價廉,而癮亦薄,不比洋藥為害之烈。為今之計,似應暫弛各省罌粟之禁,而加重洋藥之稅釐,使外洋煙土既無厚利,自不進口,然後妥立規條,嚴定限制,俾吸食漸戒而除絕之,民財可杜外耗之源,國餉並有日增之勢,兩得之也。查洋藥每箱百斤,新關正稅三十兩,釐捐則各省多寡不同。福建每箱捐銀三十六兩,江蘇每箱捐銀三十二兩,北洋天津等關捐銀二十四兩。捐愈重則偷漏愈多。英國條約,原有洋藥如何徵稅,聽憑中國辦理之說。如能於洋稅一律議加,自可毫無偷漏,裨益更大。否則,南北各口通定一加重捐數,均照閩省之式,無稍參差,以免趨避。專收作海防經費,由統帥提用,合之亦成鉅款。此外沿江、沿海各省,皆令整頓貨釐、鹽釐,每省每年限定酌撥數萬兩協濟海防。以上數端,皆開源之事也。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國家中醫藥研究所 臺灣中醫藥醫療文化記憶保存推廣計畫執行團隊
  • 創作者
    輯自「籌辦夷物始末」卷九三至一百
  • 時間資訊
    發表日期
    1959
  • 媒體類型
    圖書及手冊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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