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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將收支通盤確核,若提款有餘才准擴充 巡臺退思錄卷二 台灣文獻史料叢刊

查貴道原稟,雖有每百斤洋藥共收銀八十兩,內歸正項造報銀六十三兩九錢,雜款銀一十六兩一錢;再就雜款內提銀一十兩,充作培元經費。究竟每年約可提銀若干,省局無從懸揣。至每年所提前銀,會試公車賓興,係三年一次,每次各約需銀若干?省垣試館、京城會館祇需購買修造一次,費用各約需若干?育嬰、廣濟、義倉等事,係常年皆有之款,每年又各需若干?此案疊奉憲批駁查,既歸局議,似應將收支各數通盤確核,以三年約計共可提經費銀若干,分款撥用共應需銀若干,如內地之善舉經費辦法,提款有餘,方准擴充別項;如不敷支給,不能再動官款。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國家中醫藥研究所 臺灣中醫藥醫療文化記憶保存推廣計畫執行團隊
  • 創作者
    劉璈
  • 時間資訊
    出版日期
    1958

    發表日期
    1884
  • 媒體類型
    圖書及手冊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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