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一前段提及,民國34年臺灣光復後,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派謝真為臺東首任縣長,民國36年(1947)9月4日改派黃式鴻擔任官派縣長。民國39年(1950)省地方自治開始實施,省府委員會決議明定10月15日為縣長投票日,臺東縣辦理首屆縣長民選,第一輪無人過半數,由得票數最高的前兩人黃式鴻、陳振宗進行第二輪投票。
圖二依當時的法規,首輪得票率較高的前二位候選人陳振宗、黃式鴻獲複選權,黃式鴻非臺東本地人而是臺中人,然陳振宗則是道地土生土長的臺東人,因地緣的關係加上臺東民眾的擁戴,陳振宗以在地人之優勢勝出,黃式鴻僅在成功鎮得票數領先。當時陳清正的父親陳榮昇擔任黃式鴻在成功地區的助選員,在成功鎮的大力支持;為此,黃式鴻在縣長公館單獨招待陳榮昇,以表達致謝之意。
此兩頁內容中提到民國39年(1950)7月2日,省地方自治開始實施,省府委員會旋即決議明訂10月15日為縣長投票日,由花蓮及臺東兩縣先行實施。此手寫記錄為臺東陳清正先生提供,收錄於《臺東民間手稿圖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