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堀井請負契約書

民國43年(1954)間,臺東縣池上鄉大埔村的高光雄,以稻穀2500臺斤向徐雲璋取得挖井取水之權利。契約書上甲方為高光雄,乙方為徐雲璋,記載乙方對於甲方承包掘井之工作期限至5月27日,挖掘至水深四尺,而築石垣井盤,補蓋水泥工作期限至6月2日,在總工程交渡完成後與甲方領用。承包金總計稻穀2500臺斤,契約成立之時由高光雄先交與徐雲璋訂金500臺斤正。最後甲乙雙方合議善意訂立掘井承包工作。而「請負」在日語中是承包、外包的意思。

基本資訊

  • 資料來源
    ISBN 978-986-05-3226-5:臺東民間手稿圖錄(2017,黃學堂,臺東縣政府文化處,臺東縣政府),頁162。
  • 撰寫者
    林子賢
  • 貢獻者
  • 創作者
    李金鈎
  • 時間資訊
    創作時間
    1954/05/15

    創作時間
    民國/戰後時期
  • 資料使用語言
    中文
  • 媒體類型
    手稿及手抄本
  • 出版者
    臺東縣政府文化處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