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文記載,光緒14年(1888)舊曆6月南進民眾勢如破竹,包圍卑南軍營,部分則北向進攻花蓮港地區,史稱「大庄事件」。大庄事件的過程是清朝官員在後山地區進行土地清丈,編造魚鱗圖冊時卻錯誤百出,引起大庄地區諸多居民不滿。秀姑巒撫墾分局雷福海委員,為催收田畝清丈單費來到大庄,要莊民以銀錢繳納單費,因為莊民缺乏貨幣,要求以米穀代繳,未被雷氏接受,雷氏態度嚴厲又侮辱莊中婦女,引起鄉民的不滿。臺東直隸州所屬的里壠庄新開園府的漢人移民者及原住民,乃率眾700多人到大庄局殺害雷福海委員等人,而爆發此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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