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元1946年(民國35年) 新竹縣大溪鎮中心國民學校印鑑。
西元1945年(民國34年)至西元1950年(民國39年),大溪的行政區劃分為新竹縣,西元1950年(民國39年)起大溪併入桃園縣(即今日桃園市)。
依據中華民國33年2月29日頒布法令〈國民學校法〉第四條:一鄉(鎮)內之國民學校,應以一校為中心國民學校,設於鄉(鎮)適當地點,兼負輔導各保國民學校之責。鄉鎮區域遼闊,或國民學校校數較多者,得增設中心國民學校。因此「大溪國民學校」更名為「新竹縣大溪鎮中心國民學校」。
原大溪國民學校於復興鄉「大東分教場」,正式更名為「永福國民學校」。
當年度起學校校舍漸漸擴展,如:整修禮堂、添置布幕、編輯校誌、自來水塔完工、興建兩層樓教室大樓、改建校門、購置鋼琴、創造校旗、編製校歌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