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溪尋常高等小學校印鑑。分為2式,其中「高」、「校」2字字型不同。
「大溪」地名,於西元1920年(大正9年)日本總督府地方制度改正後,才將「大嵙崁」正式更名為「大溪」,依據西元1997年出版的《大溪國民小學慶祝創校百周年校誌》記載,大嵙崁公學校於西元1921年(大正10年)配合總督府地方制度改正,正式更名為「大溪公學校」,因此此印鑑應為1920年後刻製。
西元1906年(明治39年),大嵙崁公學校增設尋常小學校;西元1923年(大正12年)增設高等科,修業期為2年,因此學校印鑑會有公學校、尋常小學校、尋常高等小學校3種名稱。
小學校教育依據西元1902年(明治35年)總督府頒布〈台灣小學校規則制定(府令第二四號)並明治三十年府令第五○號中但書改正(府令第二五號)〉,招生對象為內地人(即日本人),分為尋常小學校以及尋常高等小學校,尋常小學校科目為品格教育(修身)、國語(日本語) 算數、唱歌、體操,女生會增加裁縫課;高等科則增加日本歷史、地理、理科、國畫,以及英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