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元1906年(明治39年)大嵙崁尋常小學校印鑑。
大溪初等教育始於日本時代,最初目的是普及日本語,因此設立台北國語傳習所分教場。西元1898年(明治31年)5月28日本總督府頒布〈公學校令敕令案〉、〈小學校官制發布ノ件〉,改革教育制度,推行學校教育,地方仕紳呂鷹揚、呂建邦、黃炳南、簡送德、李賡颺、王式彰、廖希珍、林維龍、江次德等人,發起建校委員會申請設立學校,同年10月1日「大嵙崁公學校」正式成立,首任校長兼教諭是前井政次郎;11月28日成立學務委員會,呂建邦、王式彰、黃炳南、江次德等人為學務委員。
西元1902年(明治35年)總督府頒布〈台灣小學校規則制定(府令第二四號)並明治三十年府令第五○號中但書改正(府令第二五號)〉,修改台灣小學校制度,與日本校制不同,分為修業4年的尋常小學校及修業可以2年高等小學校。兩者皆設立之學校稱為「尋常高等小學校」。
西元1906年(明治39年),大嵙崁公學校增設尋常高等小學校,因此學校印鑑會有公學校、尋常小學校、尋常高等小學校3種名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