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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高派出所

日治時期,渡過14至15丁(約1.5公里左右)的大竹高溪後(今臺東大竹溪),再向上攀爬約2至3丁(約200至300公尺),一個位於海岸邊山丘上、規模不大的平地即映入眼簾。大竹高派出所則設立於大竹高社東方與海鄰近之處,管轄其南方500至600公尺的甘那壁社(今臺東大武鄉富南一帶)、愛國蒲社與大竹高社的排灣族。警察派出單位之制度為日本在明治維新、現代化後的產物,領有臺灣後將其帶入,目的為使警察單位散在臺灣人各聚落中,廣泛的以最精省的警察來監視各地方社群。另外,日人在臺灣的警察派出單位可大分為「平地警察」與「蕃地警察」,分別管轄不同的地理區域與民族,治理的方式與權力不盡相同,平地的警察派出單位稱為派出所;山地(蕃地)則稱為駐在所。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曾乙正
  • 創作者
    毛利之俊
  • 時間資訊
    出版日期
    1933/04/10
  • 媒體類型
    圖書及手冊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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