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虷子崙派出所

警察派出單位之制度為日本在明治維新、現代化後的產物,領有臺灣後將其帶入,目的為使警察單位散在各聚落中,廣泛的以最精省的警察來監視各地方社群。另外,日人在臺灣的警察派出單位可大分為「平地警察」與「蕃地警察」,分別管轄不同的地理區域與民族,治理的方式與權力不盡相同,平地的警察派出單位稱為派出所;山地(蕃地)則稱為駐在所。日治時期,從虷子崙派出所向東邊看約1里(約3297公尺)左右,能看見虷子崙溪(今金崙溪)注入太平洋的交界處,浪花激起光彩奪目的樣子。從此處往南前行,山與海漸漸的靠緊,像虷子崙這樣稍有規模的平地地區可說是幾乎沒有。另外,沿著虷子崙溪旁的自動車道路(自動車為中文的汽車)約25町(約2.7公里),即會抵達虷子崙溫泉。虷仔崙為排灣族語Kanaron之音譯,此地盛產「雞母珠」這類型之植物,排灣族人稱雞母珠為 anaran,故以此為名。昭和12年(1937年),東臺灣實施郡制,同時改正部分地名,日人取其近音改為金崙。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曾乙正
  • 創作者
    毛利之俊
  • 時間資訊
    出版日期
    1933/04/10
  • 媒體類型
    圖書及手冊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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