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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武呂教育所

「蕃童教育所」在明治41年(1908年)首次法制化,1928明訂為四年之課程,由駐地警察兼任教師,以「施以德育,涵養國民必要之性格,使學習國語(日語),成善良之風習。」為目的。相對於主要教育漢人的公學校與教育內地(日本)人的小學校等等的初等教育機構,其是由臺灣總督府旗下之學務部所辦理,教育所由總督府殖產部設校,擔任教育者的警察也不向其他兩種教育所一樣受過專業的師範教育,可見統治者以方便利用山區資源為主,殖民同化為輔的手法來統治臺灣山區的政策方向。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黃修齊
  • 創作者
    毛利之俊
  • 時間資訊
    出版日期
    1933/04/10
  • 媒體類型
    圖書及手冊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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