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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大南駐在所

警察派出單位之制度為日本在明治維新、現代化後的產物,領有臺灣後將其帶入,目的為使警察單位散在臺灣人各聚落中,廣泛的以最精省的警察來監視各地方社群。另外,日人在臺灣的警察派出單位可大分為「平地警察」與「蕃地警察」,分別管轄不同的地理區域與民族,治理的方式與權力不盡相同,平地的警察派出單位稱為派出所;山地(蕃地)則稱為駐在所。明治42年(1909年)日本政府在轄內有山地的廳設置「蕃務課」,並將原本為保護私人的隘勇、隘丁正式歸其統轄,成為國家系統的一部分。到了大正2年(1913年),由日人擔任的隘勇改稱「警手」並改「蕃務官吏駐在所」稱為「警察官吏駐在所」是為蕃地駐在所的設置之始。大正4年(1915年時)臺灣總督佐久間佐馬太發動的「五年理蕃計畫」結束,裁撤「蕃務課」並將其事務移歸警務課掌管。蕃童教育所的教師是由警察兼任,由此可見蕃地警察同時具有行政、治安及教育的功能。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曾乙正
  • 創作者
    毛利之俊
  • 時間資訊
    出版日期
    1933/04/10
  • 媒體類型
    圖書及手冊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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