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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街役場

街役場,為日治時期的基層行政單元,類似於今日的鄉鎮市區公所。明治30年(1897年)臺灣總督府於將臺東自臺南縣分出,設立臺東廳,下轄臺東市街內的卑南辨務署,此為臺東「街」層級的濫觴。而後大行政區劃多次變動,直至大正9年(1920年)臺灣實施州廳與郡制,東臺灣並未實施郡制而延續使用過去的支廳系統,因此臺東廳之下設立臺東支廳、大武支廳以及新港支廳,其中臺東支廳下轄臺東街、卑南區、鹿野區、里壠區、新開園區、火燒島區與蕃地。臺東街下轄臺東、馬蘭、旭村、利基利基、猴子山、富原村以及加路蘭,東西橫跨2里(約8公里)、南北約長3里2丁(約12公里)。根據昭和8年(1933年)出版的《東臺灣展望》所述,人口約1萬2000人(其中本島人約3700人、蕃人4700人、內地人2300人),年度預算11萬圓,旗下包含許多社會事業的經營,如:質舖(當鋪)、市場、國語傳習所、公共住宅與公會堂。另外還包含窮民的救助。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曾乙正
  • 創作者
    毛利之俊
  • 時間資訊
    出版日期
    1933/04/10
  • 媒體類型
    圖書及手冊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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