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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本派出所

警察的派出單位之制度為日本在明治維新、現代化後的產物,領有臺灣後將其帶入,目的為使警察單位散在臺灣人各聚落中,廣泛的以最精省的警察來監視各地方社群。明治34年(1901年),在廢縣置廳的地方行政改革下,各廳設警務課,以警部任課長;支廳廳長則悉數由警部充任,屬下的官吏,也大多為警察,至此警察再度兼管警務與地方一般行政工作,警部同時監督指揮基層派出所和街庄役場(鄉鎮公所),警察派出單位成為地方行政與治安的中心。知本派出所位於知本社的東側,能夠一眼望穿整個部落,由於此處為原漢混居,時常會有買罵上的糾紛,因此當時東臺灣展望作者即有提到此地的警察工作,除了「管控」知本社的卑南族,還有其他相當複雜的工作。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莊鎧瑋
  • 創作者
    毛利之俊
  • 時間資訊
    出版日期
    1933/04/10
  • 媒體類型
    圖書及手冊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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