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契戶郑恒升買郑振吉一□〦十〥元,該稅艮〥元〧辦、司□〩角,合□〥元〩角〧辦。
內自収。
大契有批明在林楠處。
大契有批明 在陳紅毛之子,未知名字。
佃黃才生。
本文書收錄於張炎憲,《竹塹古文書》,〈七、其他〉,第110頁。(新竹市:新竹市文化局,民87年)
《竹塹古文書》是由收藏家劉峯松提供新竹古文書一百餘件,由張炎憲整理編輯,再由新竹市文化局出版。內容包含房地買賣、財產分管、借貸、租佃等契字、以及丈單等,地區集中在新竹市、竹北市、新埔周邊和中港一代。是研究新竹地區開墾拓殖、聚落家族、租佃稅額與土地價格等問題的重要史料,亦能從中探索新竹地區社會發展的脈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