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轉典園契人歐喜等有己置遺下菜園壹所,坐落土名新社內,其東西四至界扯及竹園灌溉水屈登載上手契內,經踏分明。今因乏銀費用,先問房親叔兄弟侄不能承受,外托中引就與鄭振吉觀出首承典,出典靣佛銀肆拾大員正。其銀即日仝中交収足訖,其菜園听銀主起耕掌管,出贌収稅,不敢阻當。保此園係自己物業,與他人無干,亦無来歴不明等情。如有不明,喜自出首一力抵當,不干銀主之事。限至丁酉年冬起,至庚子年冬止,年限至期,偹契靣銀壹斉取贖,不敢異言生端。如無銀取贖,將園听銀主掌管,不敢阻當。保此園此係二比甘愿,各無反悔。恐口無憑,今欲有憑,立轉典園契壹紙,並繳上手契四紙,共五紙,付執為炤。
批明:即日仝中交収契靣銀肆拾大員正。再炤。
代筆:自己
為中人:劉偏官
道光拾柒年玖月 日 立轉典菜園契人歐喜
本文書收錄於張炎憲,《竹塹古文書》,〈三、貸借契字〉,第073頁。(新竹市:新竹市文化局,民87年)
《竹塹古文書》是由收藏家劉峯松提供新竹古文書一百餘件,由張炎憲整理編輯,再由新竹市文化局出版。內容包含房地買賣、財產分管、借貸、租佃等契字、以及丈單等,地區集中在新竹市、竹北市、新埔周邊和中港一代。是研究新竹地區開墾拓殖、聚落家族、租佃稅額與土地價格等問題的重要史料,亦能從中探索新竹地區社會發展的脈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