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件手稿為台籍老兵張榮宣自述,並附有其與相關單位申請賠償之往來文件。
張榮宣於1945年參與國軍70軍,1946年整編為70師,赴徐州一帶參加魯西南戰役。受傷突圍時,遭俘虜為解放軍,後因解放軍醫材不足而被釋放,回到南京野戰醫院療傷。傷癒後因左手五指不能伸曲,被鑑定為「殘廢」,成為「榮譽軍人」身分。從南京撤退時,未及辦理殘廢證件及相關事務。撤退回台後欲辦理殘廢除役竟又被重新徵兵。1958年,在漁船擔任報務員時,被中共海軍扣押,判刑勞改,羈押26年。1984年繞經日本返台,向國民黨政府相關單位申請賠償及照顧而不得。後經許昭榮創立之前國軍退役軍人暨遺族協會協助,至1995年始獲得榮民給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