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杜賣盡根茅屋字人呂票,有明買過鄭恒榮茅屋壹進,坐落土名水田後街仔東畔第肆間,坐東向西,四至界址俱載上手契內明白。今因乏銀費用,愿將此茅屋出賣,先問房親人等不能承受,外託中引向與鄭益愷出首承買。三靣議定,時值盡根價銀柒拾大員。其銀即日仝中親收足訖,遂將此茅屋契業交付銀主前去掌管,翻蓋居住,永為己業,日後子孫不敢言及找贖滋事。保此茅屋係票自置物業,與別人無干,亦無重張典掛他人以及來歴不明為碍。如有不明情獘,票一力出首抵當,不干銀主之事。此係二比甘愿,各無反悔。今欲有慿,合立杜賣盡根茅屋字壹紙,併繳上手契貳紙,共叁紙,付执為炤。
批明:票即日仝中親收過盡根契字佛銀柒拾大員正足訖。炤。
代筆:曾偉中
中人:高成美
塲見:母陳氏
光緒肆年 月 日 立杜賣盡根茅屋字人呂票
批明:票即日仝中親收過盡根契字佛銀柒拾大員正足訖。炤。
代筆:曾偉中
中人:高成美
塲見:母陳氏
光緒肆年 月 日 立杜賣盡根茅屋字人呂票
本文書收錄於張炎憲,《竹塹古文書》,〈一、房地買賣〉,第058頁。(新竹市:新竹市文化局,民87年)
《竹塹古文書》是由收藏家劉峯松提供新竹古文書一百餘件,由張炎憲整理編輯,再由新竹市文化局出版。內容包含房地買賣、財產分管、借貸、租佃等契字、以及丈單等,地區集中在新竹市、竹北市、新埔周邊和中港一代。是研究新竹地區開墾拓殖、聚落家族、租佃稅額與土地價格等問題的重要史料,亦能從中探索新竹地區社會發展的脈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