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杜賣尽断根田契字人羅順連、羅新連兄弟,前年有自置得羅陳寳中港蟠桃庒鼎鐘樹下第一處水田,并第二另石角透石崗田,計一所,東至羅華章美田為界,西至鄭家自己田為界,南至鄭家自己田為界,北至大路自己田為界,四至界址面踏分明,原帶隆恩大坡圳水通流灌溉充足,遞年配納大租粟早晚肆石零柒升伍合,俱各載明契內明白。今因乏銀費用,兄弟相議,愿将此水田出賣先尽族房親人等不欲承受,外託中引就與鄭益愷出首承買。三面議定,時值價銀弍佰大員正。其銀順連兄弟等即日同中親收足訖,隨将此水田一切照界踏明,付鄭益愷掌管出贌,收租納課,永為己業。一賣千休,寸土不留,日後子孫不敢言及找贖,滋生事端。係此處水田委係順連兄弟自置物業,與族房親人等無干,亦無重張典掛、債抵歸坐、來歴不明為碍。如有不明等情,順連兄弟一力抵當,不干鄭益愷之事。此係業真價實,中間並無逼勒估折情獘。二比甘愿,仁義交関,不敢反悔。今欲有憑,合立杜賣尽断根田契字壹紙,并帶上手契鬮書貳紙,計共叁紙,付执永遠為炤。
即日批明:順連、新連等仝中親收过契內實價佛銀弍佰大員正足訖。立批。
批明:倘有上手契字遺失,日後檢出,當作廢紙,不得藉用滋事。再批。
再批明:大路下抽出一坵秧地,在分鬮內明白立批。
代筆人:張阿智
說合中人:蘇榮祥
在塲見人:母吳氏、胞伯羅陳生
光緒元年弍月 日 立杜賣尽断根田契字人羅順連、羅新連
即日批明:順連、新連等仝中親收过契內實價佛銀弍佰大員正足訖。立批。
批明:倘有上手契字遺失,日後檢出,當作廢紙,不得藉用滋事。再批。
再批明:大路下抽出一坵秧地,在分鬮內明白立批。
代筆人:張阿智
說合中人:蘇榮祥
在塲見人:母吳氏、胞伯羅陳生
光緒元年弍月 日 立杜賣尽断根田契字人羅順連、羅新連
本文書收錄於張炎憲,《竹塹古文書》,〈一、房地買賣〉,第056頁。(新竹市:新竹市文化局,民87年)
《竹塹古文書》是由收藏家劉峯松提供新竹古文書一百餘件,由張炎憲整理編輯,再由新竹市文化局出版。內容包含房地買賣、財產分管、借貸、租佃等契字、以及丈單等,地區集中在新竹市、竹北市、新埔周邊和中港一代。是研究新竹地區開墾拓殖、聚落家族、租佃稅額與土地價格等問題的重要史料,亦能從中探索新竹地區社會發展的脈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