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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8年4月犁頭山面前杜林氏洪烏慊同立合約字

同立合約字人杜林氏等、洪烏慊,縁氏夫杜瑞芳即杜章玉在日,先後向過曾鄭氏、曾人洲、黃陳氏、黃由来、杜房、杜生、杜必北、黃明、吳城等明買淂埔園,計陸所,坐落土名犁頭山面,前至頂斗、崙後、安溪藔等處一帶地方,歴管無異。不料先夫故後,家運凌替,掛欠莫償。爰同子婦孫兒商酌,将該業立●托中賣與洪烏慊承管訂約,界內聼氏鑿築新圳壹條,興工之先,應邀烏慊酌踏地势,不敢擅築,亦不得屡次混開。其水谷除烏慊之業免納外,其餘應収他佃水谷,悉氏等已額與洪家無涉。惟氏等此次賣之業,內檢失黃明、吳城契券弍宗,無可繳帶。茲當中議定後,若查出,自當檢交洪家收齊,抑氏子孫窃匿典借者,亊發之日,氏等務必支理清楚,倘無力支理,貽累扵洪家者,愿将所約之新圳聼其填塞,或将水谷付其収抵,不敢阻擋異言。從茲既往,永守斯約。此係兩愿,各無反悔翻異。今欲有凴,同立合約字一樣弍紙,各執壹紙為炤。
批明:氏等此次立賣洪烏慊之業,其中所帶大租係先夫前向社畨承典。茲議将該租配歸洪烏慊,逐年向佃征収,氏等不敢混争。此炤。
批明:杜瑞芳有業在安溪藔,原帶洪烏慊圳水灌溉。即日約定逐年水谷,議其免納。再炤。
在場:四男杜清標,長婦杜黃氏,孫男杜祥泰、杜祥吉
代筆:王兼善
知見:杜清成
為中:杜祥森、杜必道
同治捌年肆月 日 同立合約字人杜林氏、洪烏慊



本文書收錄於張炎憲,《竹塹古文書》,〈一、房地買賣〉,第054頁。(新竹市:新竹市文化局,民87年)

《竹塹古文書》是由收藏家劉峯松提供新竹古文書一百餘件,由張炎憲整理編輯,再由新竹市文化局出版。內容包含房地買賣、財產分管、借貸、租佃等契字、以及丈單等,地區集中在新竹市、竹北市、新埔周邊和中港一代。是研究新竹地區開墾拓殖、聚落家族、租佃稅額與土地價格等問題的重要史料,亦能從中探索新竹地區社會發展的脈絡。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新竹市文化局
  • 貢獻者
    編著
    張炎憲
  • 創作者
    杜林氏;洪烏慊
  • 時間資訊
    出版日期
    1998/07

    創作時間
    1869/05
  • ISBN
    9570220996
  • 媒體類型
    圖書及手冊
  • 出版者
    新竹市文化局
  • 地點
    出版地點
    新竹市北區東大路二段15巷1號 (120.96819449999998, 24.811473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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