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杜賣盡絕根地基茅屋契字人蘓媽銅仝妻林教凉,有自己置李從覌后街仔東畔第叁間地基茅屋兩進,併壙地壹所,東至車路為界,西至街路為界,南至鄭家厝為界,北至蔡家、鄭家厝為界,四至明白,內帶門窓、戶扇、椽柱、樓屏一切俱全。今因乏銀別用,爰是夫婦相議,愿將此處地基、茅屋盡行出賣,先儘問房親叔兄弟姪人等不欲承受,外托中向鄭益愷出首承買。三面議定,時值價銀壹百伍拾大員正。其銀即日仝中親收足訖,隨將此處地基、茅屋等項交付銀主前去掌管翻盖,不敢異言。保此地基茅屋係銅妻教涼明買物業,與房親人等無干,亦無重張典掛他人及來歴不明等情為碍。如有等情,銅仝妻教涼一力抵當,不干銀主之事。此係仁義交關,明買明賣,業真中間並無抑勒情獘。一賣千休,寸土毫件不留,日後子孫不敢言及找贖,滋事生端。今欲有凴,合立杜賣盡絕根地基茅屋契壹紙,併帶上手叁紙、墾批壹紙,共伍紙,付執為炤。
批明:即日銅仝妻教凉親收字內盡根價銀壹百伍拾大員正足訖。再炤。
再批明:內添界字壹字,又註明及字壹字。再炤。
代筆人:陳青雲
為中人:鄭酉
塲見人:男和尚、昭承
同治伍年九月 日 立杜賣盡絕根地基茅屋契字人蘓媽銅、林教凉
批明:即日銅仝妻教凉親收字內盡根價銀壹百伍拾大員正足訖。再炤。
再批明:內添界字壹字,又註明及字壹字。再炤。
代筆人:陳青雲
為中人:鄭酉
塲見人:男和尚、昭承
同治伍年九月 日 立杜賣盡絕根地基茅屋契字人蘓媽銅、林教凉
本文書收錄於張炎憲,《竹塹古文書》,〈一、房地買賣〉,第050頁。(新竹市:新竹市文化局,民87年)
《竹塹古文書》是由收藏家劉峯松提供新竹古文書一百餘件,由張炎憲整理編輯,再由新竹市文化局出版。內容包含房地買賣、財產分管、借貸、租佃等契字、以及丈單等,地區集中在新竹市、竹北市、新埔周邊和中港一代。是研究新竹地區開墾拓殖、聚落家族、租佃稅額與土地價格等問題的重要史料,亦能從中探索新竹地區社會發展的脈絡。


